加拿大"超级签证"攻略
加拿大"超级签证"申请全攻略 旨在舒缓家庭团聚申请积压 加拿大公民、移民部长康尼指出,每年移民部都收到超过4万至5万份新的家庭团聚申请,现时移民部积存了超过16.5万份申请,致使目前该类别审批的等候时间达到7年,这是不能接受的。若不採取行动,积压情况会继续恶化,等候时间可能长达10年。 重压之下,移民部不得不采取措施,一方面暂停接受父母或祖父母受担保来加团聚移民的新申请,一方面推出“超级签证”,让处于团聚移民申请轮候期的父母或祖父母,与居住在加拿大的家人有更长时间相聚,而加国又不用负担他们的福利。另外,移民部明年还将大增父母或祖父母永久居民人数6成,由去年接近15,500人增至明年的25,000人,这将是近20年来接纳父母或祖父母担保移民最多的人数。换言之,如果以同一速度审批,将可提早4年清件。 康尼强调,联邦政府坚定承诺要帮助家庭团聚,而作为父母或祖父母,他们最希望的就是能与子女、孙辈一起共度时光。他认为这个超级签证应已可满足很多人的需求,“很多家庭告诉我,老年人并不希望永久居留于加拿大,因为他们在原居地有安定的生活,他们只希望可在加国逗留更长时间。” 超级签证基本条件 加拿大新的签证类别“超级签证”,适用于加国居民或公民的处在移民申请签证审批轮候期之父母和祖父母,有效时间长达10年,获签者每次留加时间最长24个月,且在此期间不必更新签证。 申请“超级签证”,需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1、父母和祖父母需通过体检。超级签证体检合格的要求,与现行的探亲和移民签证相同,加国政府不会接受已经患有严重疾病的申请人来加。 2、居住在加拿大的子女或孙子女要达到最低收入要求,并对申请赴加大父母或祖父母作出财务支持承诺。康尼表示,联邦推出超级签证是一项十分慷慨的创举,要求担保人有足够的收入照料申请人,既是为了保护申请人与其家人的利益,也是为了保护加拿大纳税人的利益。移民部的信息显示,对担保人最基本的收入要求,个人年收入最少在1.7万元以上。 3、必须提供已经购买加拿大境内有效的私人医疗保险的证明。加国政府认为,探亲者在健康方面的花费是家庭成员的责任,而不应给加拿大纳税人增加财政方面的负担。正如加拿大人外出旅游购买保险是件很平常的事一样,来加探亲者也需要购买保险。 另外,超级签证收费150元,获签者每两年须出境重办入境手续,届时要提供更新的医疗保险证明。 超级签证8周内签发 联邦移民部门表示,一般情况下,加拿大签证部门在收到申请者完整申请资料后,可在8个星期内发签证。这意味着,父母或祖父母可在大约8个星期内来到加拿大,与居于加国的家人相聚,而不是要等待8年时间。 不过公民及移民部预计将会有数千人申请超级签证,签证推出初期可能会因大批申请涌入而影响获批时间。此外,康尼强调超级签证属于临时居留签证,父母或祖父母持超级签证在加拿大居住期间仅是暂时居留,因此一旦他们获批成为永久居民,此前在加逗留的两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不能累计计算在申请公民身分时所需住够的居留时间内。 “加快家庭团聚”两年内推出 需要了解的是,“超级签证”只是加拿大移民部“加快家庭团聚移民计划”第一阶段的其中一项措施。新设计的父母和祖父母团聚计划,将会作为第二阶段的“加快家庭团聚移民计划”于两年内推出。康尼称在咨询公众意见后,到时会推出吸纳这些担保移民的新准则,其中包括减少申请数目。 “也许我们可参考澳洲模式,考虑申请来加的人是否有大部分的家庭成员都住在这里,而不是原居地……也许我们会要求申请担保父母移民来加的人,预付他们的医药费;或提高申请家庭的收入要求;或像美国一样限制申请人数,再从中抽签决定处理的个案;或只容许本国公民,而不是永久居民,为父母申请担保移民;或许我们将混合以上各种模式。” 康尼透露加国政府会在明年年初推出咨询文件,与公众会面和通过调查等方法搜集民意。 超级签证Q&A 1、超级签证与已有的旅游探亲签证有何不同? 目前,持探亲旅游签证入境加国者,一次停留时间最长仅为6个月。如想在加国逗留更长的时间,须在签证到期前申请延期,支付申请费,每次续签期限仍以6个月为限。而超级签证持有者可合法在加国一次停留最长2年时间,即大大延长了父母、祖父母与亲人在加国共同生活的时间段,又节省了办理续签的费用。 2、超级签证是多次入境签证吗?它与已有的十年多次入境签证有何不同? 是的。超级签证是有效期为10年的多次入境签证,它与已有的十年多次入境签证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每次入境停留最长可达2年,后者每次入境最多只能停留6个月。 3、如果父母和祖父母已经在加国,而其签证即将到期,他们该怎么办?他们可以申请签证延期吗? 原则上续签应在加国以外的签证办公室完成。不过持超级签证的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向位于阿尔伯塔省维格瑞维尔的处理中心递交最长2年的延期申请。这类申请将以逐案审查的方式予以批核。 4、谁有资格申请父母祖父母超级签证? 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和祖父母,首先必须符合一般“可容许入境加拿大”的条件。签证官在决定某人是否符合“可容许入境加拿大”的条件时,常通过以下几点判断其是否会在访问结束时选择离开加拿大:(1)此人与居住国的联结关系;(2)来访目的;(3)此人的家庭和财政状况;(4)居住国经济和政治方面整体上的稳定性;(5)加国方面的邀请。 此外,父母、祖父母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其子女或孙子女的书面财政支持保证,其子女或孙子女必须达到最低收入门槛; (2)证明其已经购买了至少一年的加拿大医疗保险,该保险足够支付其在加国停留期间的医疗费用; (3)完成移民体检。 5、我是加国公民的父亲或母亲,符合申请超级签证资格,我在居住国有一个需抚养的家属与我一起生活。此受赡养者也能申请超级签证吗? 不能。这类人士不符合超级签证的条件,不过他们可以申请普通探亲签证。 6、如果已经发出了担保申请的父母或祖父母,决定他们只需在加国探亲2年即可,而不再想移民了,他们可以取消其FC4申请,而改以申请超级签证吗?他们会获得退款吗? 父母祖父母担保申请可随时取消。能否获得全额或部分退款,取决于担保申请进展到哪一阶段。如果评估程序已经展开,则只能获部分退款;如果尚未开始处理,则可获全额退款。发送退款需时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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