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倒签证”?哪些国家需要办倒签证?
1、所谓“倒签证”,即是和“顺签证”做法相反的申办签证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申请人接到因公出国任务时,不是首先到办证机关申办护照、签证(有时也有先办护照的,主要是有些邀请方需要提供被邀请人的护照号码以便办理倒签证),而是先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发给国外邀请人,邀请人据此向所在国的外交部或移民局申办签证。该国查核同意后,通知邀请人和该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人收到签证函电后,再向办证机关申办护照、签证手续。
2、需要先办倒签证的国家有:巴林、印尼(6个月以上),伊朗、日本(90天以上或培训、进修)、约旦、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30天以上或培训、设备安装),阿曼苏丹国、沙特、新加坡(培训、会议、参加商展、书展)、乌兹别克斯坦、也门、卡塔尔、立陶宛、科威特、安哥拉、俄罗斯、美国(6个月以上)和一些长期赴国外工作、劳务的团组。
——何谓“倒签证”?哪些国家需要办倒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