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用途(Purpose/Eligibility)
O-1为短期性工作签证,是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电影或电视等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及成就的人个,前往美国参加表演、演讲、会议等。赴美后必须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工作。该签证与H-1b签证不同之处为:H-1b签证着重于美国缺乏的从事该类职业的专业人士,而O-1签证则着重于行业中有成就的杰出人士。该签证没有配额限制,美国雇主不需要向劳工部报备或背书。
2、条件(Qualifications)
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其才能及成就被本国或国际上所承认。O-1签证签发对象的标准:申请人必须要符合以下项目中的三项。
· 曾获得全国或国际上公认的奖章或奖赏
· 曾获得美国或国际著名电影奖或电视奖
· 要取得优秀业绩方有资格加入的有关行业协会的会员
· 曾有过专业或行业的出版物,有关其才能及成就曾有过传播报导或刊物报导等
· 曾经担任过专业或行业的裁判员或评价员
· 曾在其专业领域中有过创造性的特殊贡献
· 曾有过学术性的报告或著作
· 其作品曾开过展览会
· 曾在著名的机构或组织担任过重要的领导职位
· 由于其优秀业绩曾获得优越的高薪
· 其在美国的工作必须要由杰出能力者担任
3、移民局陈情申请(INS/PETITIONS)
O-1签证首要条件是申请人必须被美国雇主聘任,提供与其行业相同的工作。由美国雇主为其填妥“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表,Petition for a Non-immigrant Worker)及O类补充表格,向移民局提出“雇主外国员工”的申请。
移民局申请所需材料:
表格:
· I-129表申请费(110(基本申请费)+500(附加费)=610美元)
· 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表,Petition for a Non-immigrant Worker)
· O/P类补充表格(O/P Classification Supplement)
相应文件:
[美国雇主提供]
· 雇佣合约:美国雇主与申请人之间的雇佣合约,包括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福利以及合约有效期等。如果是移动性工作,应提供活动工作安排行程表。
· 雇主信函:说明美国雇主从事业务之性质,雇佣外国员工的工作性质以及雇佣该外国员工之理由等
[申请人提供]
(1) 获奖证明:
· 获奖证书和奖章照片
· 获奖新闻报导
· 获奖颁发大会照片
· 获奖大会邀请函
(2) 行业协会成员:
· 会员证书
· 协会章程、简介等
(3) 创作和著作证明:
· 作品原件
· 对其作品评价刊物报导
(4) 担任裁判或评价员证明:
· 赞誉或奖赏证书
· 荣誉证书
· 新闻报导
· 邀请函
(5) 著名机构/组织重要领导证明:
· 任命书、证书
· 相关书面报导和照片
· 上级推荐信
(6) 演出和展览会证明:
· 邀请函和印刷品
· 演出或展出证明
· 新闻或杂志报导
(7) 杰出具体能力证明:
· 其本行业权威人士的推荐信
· 其能力获得全国或国际性公认
4、申请签证(Applying for the Visa)
所需材料:
表格:
· 签证申请费用:45美元
· 申请表格:OF-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
相应文件:
· 移民局批准通知书(I-797表,Notice of Action)原件
· 美国雇主信函,详细说明其在美国将会从事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时间、薪水以及雇佣合约等
申请人:
· 护照:6个月以上有效期
· 照片:1.5×1.5英寸正面免冠照片
· 申请人本人杰出才能以及成就的相关证明
· 结婚证书(如已婚及携配偶同行)
· 女子出生证明(如有子女随行)
5、眷属签证(Dependent Visa)
随同配偶或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O-3签证,配偶不能在美国工作。但子女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学习。
6、何时申请(When to Apply)
O-1签证申请人不能直接向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人通常要等到美国领事馆在收到移民局的批准书(I-797表和I-129表)后,才受理其签证申请。
7、在哪里申请签证(Where to Apply)
应向申请人所居住管辖领区的美国领事馆提出申请。
8、签发时间(Issuance Times)
通常获得批准者,可在当天或第二天下午来领取签证及护照。
9、入境获得期限(Initial Stay)
持有O-1签证者,第一次入境时,一般情况下入境移民官会给你3年停留期限。
10、延期申请(Initial Stay)
O-1持证者每次可申请延期1年,在美停留期没有具体的限制。O-1之延期应在美国停留到期之前至少45天,由美国雇主为其填妥“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表)及O/P类补充表格,附上原签证移民局批准书(I-797表)、I-94入境卡原件、说明延期理由的雇主信函和相关的辅助文件等,向就近的移民局提出申请。
11、O-1身份在美调整为绿卡(Adjusting O-1 to become a Permanent Resident in the U.S.)
申请人以O-1非移民身份在美国临时性工作,如要调整为职业移民身份,通常申请人在该美国公司工作一年后,可以由雇主向移民局提出“职业移民”(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申请。在职业移民申请获准后,申请人即可申请调整身份(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