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绳多次签证(个人旅游)注意事项
*申请人的条件 1、在大连居住的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 足够经济能力具体指:年收入25万元以上,且提供在职证明(标明年收入)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提供房产证或银行存折(含过去六个月的存取记录)等其他能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 2、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的二等亲以内的亲属。(该亲属以冲绳签证首次或再次赴日都必须要同有足够经济能力者一同前往,不允许单独前往) 0等亲:配偶; 1等亲:双亲、配偶双亲、子女; 2等亲:(外)祖父母、(外)孙子、兄弟姐妹。 二等亲以内的亲属要提供与有足够经济能力申请者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旅游行程要求 办理冲绳签证首次要以观光为目的,且行程中包含冲绳在冲绳县必须住宿一晚以上(乘坐豪华游轮访问冲绳时不要求住宿)。不要求从冲绳的机场或港口出入境,持冲绳多次签证再次入境时,不要求前往冲绳,目的也不仅限于旅游。从入境日本到离开日本的日程、住宿地点必须事先确定。家属不得持冲绳多次签证单独再次赴日。个人旅游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也没有人数限制。 *注意事项 客人及家属在首次赴日旅游过程中,如果因某种原因取消了访问冲绳的日程(包括因为突发疾病等不可抗拒的理由),客人及家属的签证就必须注销签证。家属不得单独赴日。在首次签证申请后行程发生变更时,必须将新的日程告知我社,由我社向使馆汇报。持本签证再次前往日本时,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经营活动或接受报酬的活动。再次赴日时,一定要再入境审查时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入境目的是属于“短期滞在”再留资格的范畴(如:滞在预定表、标明日本访问单位与本人关系的材料等),持“短期滞在”签证,一年内在日本的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半年。
——冲绳多次签证(个人旅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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